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及《 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内师校发〔2024〕5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 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现将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进入复试合格线为单科(外国语、业务科1及业务科2)成绩不低于50分,不破格复试。
各博士培养单位根据生源质量和学科实际自行划定不低于学校进入复试合格线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工作安排
1.按照《 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须于6月1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
3.各培养单位须在6月11日下午5点前将复试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