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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日期:2015-06-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5〕2 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心理学专业:

1、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2、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成绩不低于90分;

4、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申请破格录取。

5、从高到低录取,每位导师最多录取2名考生。

二、科学技术史专业:

1、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2、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4、复试成绩不低于80分;

5、从高到低录取,每位导师最多录取2名考生,没有考生上线的导师,则不录取考生。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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