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为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专业131个,专业学位10个(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2008年我校成为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的高等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36名,硕士生导师875名,各类在读研究生4200余人。将
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二、调剂专业
1.学术型研究生调剂专业: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数学、历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宗教学、人类学、民俗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音乐与舞蹈学、中国史、应用数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地质学、科学技术史、教育技术学、民族影视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生态、恢复生态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2.专业型研究生调剂专业:
学科教学(思政)、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俄语笔译、俄语口译、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现代教育技术、艺术硕士音乐、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 。
三、调剂具体要求:
依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1.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报考学位类型是“专业型”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型”专业。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第一志愿报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四、调剂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是否有调剂名额和适合调入专业;
第二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第三步:我校研招办审核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第四步:接受复试的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 zsks. cn),缴纳复试费用;调剂考生须先在内蒙古招生信息网上登录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再行交费;
第五步:准备所需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步: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第七步: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确认,则视为“拒绝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
五、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系统关闭后自行结束。我校将根据调剂情况确定系统的开通时间。
六、调剂提示
1.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考生可在网站开通时间内请尽早报名;有意调剂我校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应尽早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尽快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将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3.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关注我校的缺额情况。
4.复试科目可在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中查询。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1) 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7000元/年;翻译硕士:10000元/年;体育硕士:9000元/年;应用心理硕士:9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9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旅游管理硕士:9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0000元/年,艺术硕士:13000元/年,社会工作硕士:9000元/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30%;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100%。
4.研究生“三助”津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比例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其中,助研工作津贴由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支付;助教和助管工作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由学校支付。
5.特殊困难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的1%;减免全额学费和50%学费的人数比例各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