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4年,我校有1篇博士学位论文、31篇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1.178万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0.42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请学院通知本单位获奖学生,近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537)领取获奖证书和奖金。如本人不方便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附委托书(本人亲笔签名授权)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471—4393203 联系人:刘珺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