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各相关培养单位(见附件),请相关单位领导依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0日前,各相关培养单位将《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24),并将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
二、2013年批准的科学技术史学科与内蒙古博物院联合培养基地于12月10日前将建设及运行情况书面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张海玉,电话:4393177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