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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08-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各相关培养单位(见附件),请相关单位领导依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0日前,各相关培养单位将《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24),并将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

二、2013年批准的科学技术史学科与内蒙古博物院联合培养基地于12月10日前将建设及运行情况书面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张海玉,电话:4393177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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