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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区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08-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区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內教函[2014]10号)文件精神,我校《民国时期有机化学名词统一历史研究》等2项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马克思关于党的纯洁性建设思想研究及其当代价值》等26项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获得立项资助,现予转发。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获得立项资助的同学严格按照《 2014年度研究生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要求,按时圆满完成研究任务,并于2015年3月底前结题。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下达2014年全区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内教研函〔2014〕10号)

研究生院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内教研函〔2014〕10号

关于下达2014年全区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14〕4号)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遴选报送了本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审核,决定对元成的“阿旺土登诗学庄严论研究”等60项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丽丽的“蒙古文词典释义的比较剖析研究”等139项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予以资助,现予下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承担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签订计划任务书。各单位要根据教育厅资助的额度进行不低于1:1的匹配投入。同时,要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底前将项目实施和结题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表.xls

2.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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