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的综合素养和指导能力,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暨我校近三年年新聘任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
三、培训范围
近三年聘任的导师(2021年、2022年、2023年)应全部参加培训。聘任满三年的研究生导师,各培养单位可酌情组织参加培训。
四、培训主题与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的使命与责任,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导师岗位责任与行为规范、导师素养与指导能力提升、论文写作指导等方面。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学校在信息楼报告厅设线下主会场,各培养单位设分线上分会场。
六、工作要求
1.导师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导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提前办好书面请假手续并说明具体原因,学院领导签字并在研究生处学位科备案,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下一年度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8日上午下班之前,将“2023年导师培训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版报及分会场地点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327052418@qq.com)
3.10月23日上报10月20日和10月21日分会场参会图片。
七、调试安排
1.各培养单位于10月19日上午10:00——12:00进行调试。会议号及密码将提前微信群里告知。
2.各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14:30前入场,接收会场信号。
附件1:2023年各学院参加培训导师人员名单
附件2:主会场信息楼报告厅参加培训会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2023年学院参加研究生导师培训人员名单.xlsx附件2:主会场信息楼参加培训会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