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本次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22]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坚持按需遴选、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科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一)1月2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申报人根据类别填写附件2,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申报人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个人近五年(自2018年6月至2024年1月)的教学科研成果,排列顺序为:科研项目、科研(或教学)获奖、论文(SCI、SSCI、CSSCI、CSCD等各种索引收录证明,并将收录证明附在论文前面)、专著、专利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并附佐证材料封面,及佐证材料目录索引,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审查,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一级学科所在学院。
(二)1月29日前完成材料审查:申报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查申报人师德师风问题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中申报人的科研项目、论文及科研成果均需经学校科技处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教学成果获奖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培养情况、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及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2月3日前完成材料公示并提交到分会:经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2月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审查通过人员材料电子版(附件2)和公示截图发至yjscpyk@imnu.edu.cn。
(四)2月5日前完成分会评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月5日前完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汇总后填写附件3,与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
联系人:张海玉 联系电话:13948518860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pdf
2. 附件2:博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x
3. 附件3: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4年1月23日